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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元一条的“怪鱼”,杭州还有水族店在卖!老板不愿多谈…这鱼到底能不能养?

19楼 19楼 2023-05-24


近日,河南平顶山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抽干湖水围捕“怪鱼”一事引发关注。经过近一个月的抽水作业后,两条外来物种鳄雀鳝已于8月27日零时许被捕获。而近一个月内,除河南汝州外,我国多地如北京、湖南、广西、山东等地均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。


与此同时,就在这两天,有网友爆料,杭州某小区也捕获了一只鳄雀鳝,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。而且在一些水族店内,也有类似的观赏鱼在销售中。得到消息的志玲,今天便前往小区和相关市场了解情况。

小区突现“怪鱼”

专家鉴定为鳄雀鳝的“亲戚”


今天上午,志玲首先来到了网友爆料中所说的紫玉福邸小区,位于杭州市上城区,小区内部环境很好,“怪鱼”就是在小区中央的水池里发现的。

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杨明军告诉志玲,水池里的怪鱼其实存在有一段时间了,但是原先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鱼,加之其体型较小,没发现有什么异样,便当做普通黑鱼未加干涉,“是28号中午,有业主在水池边带着孩子玩的时候,又看到了它,想起最近的新闻报道,觉得这个鱼可能有问题,便找到捞网,把鱼捞了上来。”

监控画面截图


怪鱼被捕捞上岸后,业主第一时间通知小区物业前去处理。从图片上可以看出,被打捞上来的怪鱼体型确实不大,长约20厘米,喙细长。考虑到水池里仍有其他观赏鱼,物业随即对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。


这个怪鱼是怎么来的?物业也不能给出肯定的答复。“能确定的是,不是我们采购回来的,我们买来的都是水池里那种金鱼。有可能是别人放生的,但是监控也没法查了,小区里的监控只能保留一个月的记录,而这个鱼在此之前已经存在好几个月了。


那么被打捞上来的怪鱼到底是不是鳄雀鳝?杨明军说,最近两天,也有媒体前来对怪鱼进行报道,有媒体带着怪鱼的照片去请教了专家,专家表示,打捞上来的怪鱼并不是鳄雀鳝,但也算是鳄雀鳝的“亲戚”,其学名为眼斑雀鳝,和鳄雀鳝同属于雀鳝科的一种。
眼斑雀鳝是雀鳝科、雀鳝属一种鱼类。属“活化石”鱼类之一。
大中型淡水鱼类。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的淡水江河、湖泊中。性凶猛、常躲在水底植物丛中,遇到小鱼、虾等食物,即迅速扑向捕获。原产于加拿大、墨西哥、美国。中国1990年由广东从美国直接引进,分布于上海、山东、浙江等地。
中国的野生群体可能是居民作为观赏鱼引进后放生造成。卵有剧毒,一旦有人误食,可能致死。极为凶残,总爱躲在水草中伺机吞食其他鱼类,在它生存的地方很少有其他鱼类存在。它的引进及繁殖必须十分慎重,如果控制不好,很可能对水产养殖业造成严重后果。

花鸟鱼虫市场还有“怪鱼”在售?

老板们不愿多言…


从紫玉福邸小区离开后,志玲紧接着又去到了吴山花鸟工艺品城。在负一层的水族店区域,志玲逛了几圈都没有发现鳄雀鳝或者雀鳝类的观赏鱼。随后志玲咨询了好几家店主,均表示自家不贩卖(鳄)雀鳝。

在一家专卖金鱼、锦鲤的店里,老板表示,自家专营冷水鱼,而鳄雀鳝属于热带鱼,不在他们的经营范围内。另一家店主也表示,鳄雀鳝和他们主营的各种观赏鱼不属于同一类,而且一边说还一边比划着和志玲解释:“新闻里的那种是很大的,现在哪里有卖?有的话也是小块头的,十几厘米,养在鱼缸里就行。”


之后,志玲又去到了浙江凤起花鸟城。不知道是不是受近期新闻报道的影响,当被问及鳄雀鳝时,很多老板都直接摇了摇头,不愿意多说。

不过在一家水族店最底层的鱼缸里,志玲还是发现了几条酷似眼斑雀鳝的观赏鱼,身形细长,也有着细长的喙。售价65元一条。但当志玲询问其具体种类、学名时,老板却含混着不愿意回答,“和新闻里的不是一种,不一样的。”


而另一家店的店主表示,自己虽然不卖也不养,但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。眼斑雀鳝或是鳄雀鳝,养得人少,懂的人也少,加上颜值一般,吃得又多,即便想养,也要谨慎。“最近新闻报道讲得这么凶,就算有在卖的估计也不好拿出来咯!谁也不想这个时候闹到风口浪尖上去嘛!”那么这类观赏鱼是否有被禁止贩卖或者饲养呢?老板表示,从未听说过不让卖的规定。

对此,中渔协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副主任周卓诚在采访中表示:“雀鳝这个物种不是保护动物,不管在国外还是中国,都不是保护动物。因此对于观赏引入,或者食用引入的非保护动物,现行政策规定市面上都是允许销售的。但是依据最新21年的相关法规,这些物种,尤其可能带来危害的外来物种,不允许随便放入野外。”

海洋馆里的雀鳝


也就是说,饲养雀鳝或许不是问题,重点在于不能随意放生。周卓诚表示,既然现在雀鳝的售卖不能制止,那只能想办法好好规范养殖的流程。比如利用芯片等技术跟踪饲养情况,若饲养人不愿再继续饲养,也不能随意抛弃到自然界中,至少要进行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。

今年8月1日起,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发布的《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》正式开始实施,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管理办法。


办法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引进、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。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,违反本办法,未经批准,擅自引进、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处罚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第八十一条规定:未经批准,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责令限期捕回、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,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目前,外来物种的入侵应该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。2021年,全国海关组织开展“国门绿盾”专项行动,严防外来物种入侵,在寄递、旅客携带物渠道截获外来物种等活体动植物8473批次,同比增长98.43%。生态环境部公布的《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显示: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。生物入侵是一场无声的硝烟,如果不早点预防治理,不从源头解决问题,那么迟早会酿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。

来源

19楼(my19lou),部分内容综合自阿六头说新闻、都市快报等

作者:欧文

审核: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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